2025.11.15

削弱內在神性最快的方式就是干涉其【 基本

▌削弱內在神性最快的方式
▌就是干涉其【 基本權利 】

每個脈輪都反映了一項
基本且不可剝奪的權利

失去這些權利
會造成脈輪能量阻塞

恢復這些權利
則是療癒脈輪的必要部分


⭐️第一脈輪|存在的權利

要在第一脈輪找到穩固感,我們必須本能地感受到自己存在的權利。我在工作坊中,發現大多數人對這個看似基本的存在權都有問題。

‼️要是沒有存在的權利
‼️其他權利就很難恢復

我們是否有權占用空間?
我們是否有權建立個性?
我們是否有權照顧自己?

存在的權利
是我們生存和安全的基礎

‼️「存在的權利」延伸出「擁有的權利」
‼️特別是「擁有生存所需事物」的權利

我可能已經掌握了存在的權利,但仍然難以允許自己擁有獨處的時間、快樂、金錢、財產、愛或讚美等事物。

無法擁有某些事物,就像擁有一個沒有隔板的書架。如果自身系統沒有地方存放這些東西,也沒有有效方法來獲取它,那麼即使外界有人提供幫助,我們也會發現自己處於一種持續匱乏的狀態。

一個不受歡迎的孩子會懷疑自己存在的權利,也可能懷疑自己在往後的生活中是否能獲得生活的基本保障。

當我們被剝奪食物、衣物、住所、溫暖、醫療照護或健康環境時,我們的擁有權就會受到限制,因此我們可能在生命中多次質疑這項權利。

「擁有的權利」是容納、持有、保持和顯化能力的基礎,這些都是健康的第一脈輪的各個面向。


⭐️第二脈輪|感受的權利(想要的權利)

一個對情感表達嗤之以鼻,或是將敏感視為弱點的文化,會侵犯我們基本的感受權。

「你沒有權利生氣。」
「你怎麼能那樣表達你的情緒?」
「你應該為你自己感到羞恥。」
「男兒有淚不輕彈!」

這些類型的禁令
侵犯了我們的感受權

‼️感受是我們獲取有關
‼️自身福祉的重要資訊

當感受的權利受到損害時,我們會與自我失去連結,變得麻木和疏離。

‼️「感受的權利」延伸出「想要的權利」

如果我們無法感受,就很難知道自己想要什麼。(例如:享受健康性慾的權利,也與感受的權利密切相關。)


⭐️第三脈輪|行動的權利(自由的稚利)

在一個行為模式狹隘的文化中,會透過懲罰與強制盲從,來損害個體行動的權利。

大多數人墨守成規、害怕創新、害怕自由,因此只能追隨他人的腳步。

當「行動的權利」受限制時,意志力與自發性也隨之消失,我們的生命活力也隨之減弱。

這並不意味,第三脈輪提倡毫無意義或隨意的行為,而是強調我們需要「自由地」去培養內在的自主權。

‼️「行動的權利」延伸出「自由的權利」


⭐️第四脈輪|愛與被愛的權利

在家庭中,這項權利可能會因為父母欠缺愛和照顧孩子的能力而受損。

在文化層面上,這種損害表現在對同性戀的批判態度上。愛的權利還進一步受到種族衝突、文化偏見、戰爭或任何導致群體間敵意的事物所侵害,同時也可能因自尊低落、意志破碎、無法感受或溝通而受損。

‼️第四脈輪是七脈輪系統的中心脈輪。當其他權利喪失或受損時,愛的權利也會受到損害。


⭐️第五脈輪|說話和聽見真相的權利

當我們在家庭中不被允許說實話時,這項權利就會受到損害。

「大人說話,小孩不准頂嘴。」
「我們家不討論這些話題。」
「小孩不用知道!」
「安靜、閉嘴!」

這包括當我們表達時不被聆聽、隱瞞家庭秘密,以及他人對我們的不誠實對話。當父母、文化或政府對我們撒謊,便是在侵犯這項權利。

‼️學習清晰的溝通
‼️是重拾這項權利的必要條件


⭐️第六脈輪|看見的權利

當我們被告知,自己所感知的事並不真實、當事實被故意隱瞞或否認。(例如:父母的酗酒問題/健康問題/婚姻問題/金錢問題)

或者當我們的視野廣度被貶低時,這項權利就會受到損害。

讓孩子看到超出他們理解範圍的事情,或家中頻繁出現憤怒或可怕場景時,他會削弱自己看見的能力,可能會影響到雙眼視力,以及更微妙的心理感知能力。


⭐️第七脈輪|知曉的權利

這包括獲取準確資訊的權利、真相的權利、知識的權利,以及知道正在發生什麼事的權利。

‼️教育無疑是知識的重要部分

同樣重要的是個人的靈性權利,亦即以我們認為最適當的方式與神性連結的權利。

將靈性教條強加於他人,便侵犯了第七脈輪的個人與靈性的權利;拒絕接收資訊和教育,就是在扼殺第七脈輪自然探究的渴望。


#第一本脈輪身心修復診療經典
#七項基本且不可被剝奪的權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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